南京强夯公司强夯施工队

强夯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日期:2020/11/19 17:50:34已经有21,1,0人围观
一、编制目的
为给工地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当事故发生时,控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行动,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国内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预案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职能,将职工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相结合;
3.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4.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工区负责人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指挥长统一指挥。

四、应急准备
1. 成立抢险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项目部抢险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 应急组织的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五、预防措施
1. 强夯施工应切实“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机械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精力集中,遵守规程,安全操作。反对麻痹大意,克服侥幸心理,严禁冒险操作。
2. 除施工操作人员外,起重臂下严禁其他人员停留或穿行。
3.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4.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5.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6. 夯坑的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施工中如发生偏锤应重新对点。夯击过程中如出现歪锤,应分析原因并及时调整,坑底垫平后才能继续施工。在夯击的过程中及时排除夯坑及场地的积水。
7. 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基础处理后能安全使用。对夯沉量突然增大、地面出现渗水点、夯沉梁普遍偏大、夯击数小于4击且夯坑深度大于5m情况、强夯过程中大面积淤泥质土翻浆现象,都应做认真研究处理。

六、应急响应
1. 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给相应的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 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组长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 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七、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1. 在现场抢险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项目部有关部门参加事故原因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
2. 事故应向公司书面汇报事故经过,并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
3. 事故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公司内部召开的“事故分析会”中进行陈述,同时,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4. 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处罚或处分,触犯刑法的,应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生产和生活恢复
1. 在现场抢险工作完成后,生产和生活的恢复由项目部负责做出安排,深入细致地做好事故或灾害善后处理工作。
2. 做好技术、试验、测量、机械、施工工艺、后勤等各项保证工作。
3. 及时调用后备人员和机械设备,补充到该工区,进行生产恢复,尽快达到生产正常。
4. 项目部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安全投入,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生产;
5. 对事故受害人员应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

上一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下一篇:强夯设备租赁合同范本